日前,標準委已將這三項標準的征求意見稿、意見反饋表以及聯系人方式放在了官方網站上。社會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將意見或建議填寫在反饋表里,并發送到聯系人的電子信箱。
根據《塑料購物袋》的征求意見稿,這一標準規定了塑料購物袋的定義和術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包裝、運輸、貯存,將適用于以各種塑料原料及其混合料(可加入添加劑)生產的薄膜、經熱合或黏合等制袋工藝加工制得的塑料購物袋,也適用于塑料與其他材料復合的購物袋。
其中,塑料購物袋被定義為以樹脂為主要原料制得的,在銷售、服務等場所用于商品等貨物盛裝、并且用于攜提的袋制品。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其厚度必須大于等于0.025毫米,同時還列出了厚度極限偏差和厚度平均偏差。
根據征求意見稿,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應為本色,其他塑料購物袋本體一般為本色或白色,也可以是其他顏色;塑料購物袋不允許有妨礙使用的氣泡、穿孔、塑化不良、魚眼僵塊等瑕疵,袋膜應均勻、平整、無皺折;印刷塑料購物袋應油墨均勻,圖案、文字清晰、完整,套印準確,套印誤差應小于1mm,印刷剝離率小于20%。
征求意見稿還對塑料購物袋的提吊能力、封合強度、漏水性等物理力學性能,以及塑料購物袋的包裝、運輸和貯存提出了要求。
根據《塑料購物袋的環境、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》征求意見稿,塑料購物袋的標識應需要明確袋的名稱,如普通塑料購物袋、降解塑料購物袋、淀粉基塑料購物袋、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等,還有塑料購物袋的標準號、規格、標志等。
其中,塑料購物袋的標志要用醒目的顏色,應不易褪色或脫落;可以采用印刷或噴涂等方法,但應不損害塑料購物袋的性能;每個塑料購物袋一般為一個標志,如有必要,可予增加;標志一般應位于塑料購物袋的明顯處,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、本身不便或無法標識的塑料購物袋,可在其外包裝上進行標識。塑料購物袋還要明確標識生產廠家的名稱。